接报后,荣华新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了解,该鸟背部为灰色,腹部为白色,嘴峰长约10厘米,头部有伤,从其体型特征判断,极有可能为国家保护鸟类。对此,民警立即将该大鸟送往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进行救治。后经专家鉴别,大鸟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在飞行过程中意外受伤坠落到居民区内。
据悉,苍鹭是一种栖息于水域岸边及浅水处的大型水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分布于我国东北及南方地区,以小鱼、昆虫、蛙等为食。近年来,苍鹭的总数量在急剧减少,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捕杀苍鹭、麻雀等常见鸟类属违法行为,非法猎杀达到20只以上将被判刑。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要爱护鸟类,严禁捕杀猎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我区发现苍鹭,也证明全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更加适宜。
编辑:廖玺娇 审编:j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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