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些特殊的活体商品也成为消费者的购买对象,比如观赏鱼、蚕宝宝、宠物鸟等。但这些活体商品运输有什么特殊要求?安全性该如何保障?
宠物快递成为网购新需求
“网购便宜又方便,实体店里的观赏鱼比较贵,而且去一趟店里也麻烦,不如网上下单,动动手指就行了。”北京某高校学生小黄向笔者展示她新买的几只观赏鱼,除了小鱼之外,她还一起购买了水族箱、鱼食等,网上下单几天后就收到货了。
杭州的陈女士也在网上购买过活体商品。“孩子上三年级,3、4月份要养蚕,可是学校发的蚕卵怎么也孵不出来,我只好上网给孩子买些孵好的蚕宝宝,市区找不到的桑叶也是网购来的。”
据了解,在网上购买猫狗、小白鼠等宠物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小宗的宠物快递需求旺盛。但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动物不能成为邮政和快递业务中的寄递物品。《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体动物。
笔者查询了几家大型快递公司,其官网上均有对禁品信息的公告,其中大部分活体动物都被列入禁寄物品名单。提供冷链服务的某快递公司规定,除大闸蟹、甲鱼、大龙虾外,其它活体动物禁止收寄。普通快递公司也都对活体动物的寄送做出禁止规定。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了大量活体动物的买家需求,卖家也通过网络平台想方设法出售商品。有的卖家销售时并不能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但仍以低价吸引大量消费者。对于不能寄递活体动物的规定,一些卖家和快递公司私下达成默契,明知是活体宠物,快递员仍然收件。也有卖家表示,他们事先将宠物包装好,有些快递员上门取件,也不会查得太仔细,可以蒙混过关。更关键的是,尽管我国明文规定快递不能寄递活体动物,却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新需求下的动物快递市场亟待完善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朱子云介绍,要运输动物,应找有资质的动物运输公司。这些运输公司一般运送的是常见的牲畜、实验用动物、野生动物等,面向的是企业、团体等客户,目前已有较为完备的相关政策规定。但如果将这些规定如逐级审批程序、提供各类检疫证明、商业运输协议等照搬到目前由网购催生的私人、小宗动物运输中来,则过于复杂繁琐。有些卖家表示,如果走完这些正规流程,不仅耗时长,还增加不少成本,根本挣不到钱。
“消费者对动物快递的需求在扩大,这种新需求应该满足,但是一定要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得到满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今后应考虑修改相关法律规定、细化相关行为规则。如颁发给快递公司特定的动物运输资质,审查包括使用特定设备、专门的卫生检疫程序、运输中的安全警示等内容,保障运输全过程各方人员、动物及环境的安全。刘俊海还表示,动物快递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有关部门应联手加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不管是野生动物还是普通动物的运输,从安全考虑,一定要有检疫证书,运输方具备动物运输资质。”朱子云表示。
专家建议,对于日益扩大的动物快递市场,政策法规要健全,卖家、平台、寄递业务公司、消费者作为市场交易主体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卖家提供动物销售资质、卫生检疫证明等文件,保证卖家身份可追溯且向快递申明动物寄递业务;平台审查卖家资质做好平台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寄递公司取得寄递动物许可,不办理违规寄递业务;消费者也要注意提高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
编辑:廖玺娇 审编:QM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