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成都市林业和园林局通报,黑水河自然保护区发现一只幼年大熊猫死亡,疑为山洪暴发时,大熊猫幼仔不慎落水溺亡。大多数人认同“这是自然界的生老病死”,但也有人在网上提出意见:能不能把大熊猫都圈养起来?
很多保护动物都有很高审美价值,深得公众喜爱。这种喜爱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保护部门和民间机构的多年宣传。由于在现实中很少能接触野生动物,有些人对野生动物的喜爱甚至会在心理上将其宠物化,形成更紧密的情感联系。
无论如何,对野生动物的正面情感是支撑野生动物保护的民间舆论基础,理应喜闻乐见。但是,由于知识背景的缺乏,在面对一些具体的保护管理问题时,个人情感一旦压倒专业理性,其结果,就会是“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却做了”。
呼吁把大熊猫圈养起来的意见,就是这种个人情感冲动的产物。这种意见的认知前提,是认为大熊猫处于濒危状态,而人类有能力将其圈养起来,使其远离自然界中可能的危险乃至残酷竞争。
提出意见的人当然认为这是对大熊猫的爱,广而言之,甚至是对大自然的爱,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爱。爱的枝条上生的果子,不用说,也该是甜的。
然而这个果子却注定不会甜。正如国家林草局回应网友呼吁时所指出的,“把所有大熊猫都纳入圈养‘保护起来’是不科学的。”
对重点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有专业的分类。应用怎样的保护措施,需要依据保护对象的生物学特点、环境现状,以及保护对象面临灭绝危险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比如当年的朱鹮,只剩下区区十数只,彻底灭绝是分分钟的事。对这样的物种,当然是人类全数“包养”,放到自然界中区接受锤炼,那是难以想象的。
一旦远离最危险境地,接下来是扩大种群,重建或扩建野外种群,直至该物种有健康的野外种群,在当地生态环境中实现种群平衡,也就算大功告成。
中国青年报 图
大熊猫的物种安全一度相当危险。这也奠定了多年宣传下来公众对大熊猫的基本印象。事实上,由于多年全方位保护,大熊猫现在的保护状况,是圈养家族人丁兴旺,野外种群比较健康。对于这样的物种,特别是对野外种群,再呼吁人工圈养,就像把外面闯荡多年的孩子捉回家喂奶,那不是爱,是控制欲了。毕竟,对野生物种,包括有限度的自然灾害和天敌威胁在内,都是大自然的训练场。
当然,由于大熊猫野外生存能力总体偏弱,在相应保护区域建立监测体系,乃至人力救助介入,降低死亡率,也都是允许的。全部圈养,就没必要了。
其实与“圈养大熊猫”相比,还有很多事情是不该做而做了的。比如很多物种有组织的放生,乃至不审慎的野化放归。
对野生动物的生存模式,至今人类所知尚少。放生、野化放养,对被放生的个体,以及该物种的既有野生种群,乃至于其他物种,都有难以预测的影响。有些时候,甚至会造成生态灾难。
与很多人的感觉相反,对不同物种的研究了解,一般来说,个体越大,越高级的物种,了解也越多,对其影响的可预测性更强,比如大型猫科动物,大熊猫等。对于小型两栖爬行类,相比而言就欠缺很多。实施介入性保护就要更审慎。
比如大鲵,也就是娃娃鱼。中科院昆明动物所的研究表明,不当的野外放归正导致大鲵这种世界上最大的两栖动物野外种走向灭绝。原因是中国野生大鲵实际上已经分化为5个独立种。然而,由于野外放归的大鲵种类往往未能确证,随意放归野外会造成不同大鲵种类杂交,最终融合成一个物种,造成物种多样性的损失。
得到专业机构和管理部门背书的野外放养尚且存在风险,更别说那些毫无专业背景,完全处于“爱心”的“放生”了。后者往往最终同时成为悲剧和闹剧。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门科学,个人的情感不能超越科学之上,“克己服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正道。至于民间的保护声音,一般来说,除了直接影响到公众切身利益的,比如侵害人畜,需要充分考虑公众或社区意见,其他的保护措施,主要还是以科学、专业考量为准,网上的喧哗之声,听听也就罢了。
编辑:廖玺娇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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