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滨海开发分局大学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百度贴吧上看到有人倒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民警发现,家住南开区的男子姜某某和家住开发区的女子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民警了解到,双方约定在开发区某公寓附近进行交易。当天下午1点,两人来到约定地点时,滨海开发分局刑侦支队与大学城派出所民警将两人抓获。民警在张某某的车里发现一只小猕猴,在姜某某的车里发现一只恶霸犬。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姜某某交代,他知道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所以提出用自己价值2000元的恶霸犬进行换购。其实,姜某某和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两人已被开发分局依法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编辑:唐仁凤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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