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司机在高速公路停车救猫的视频引发热议。支持者认为,都是生命,不应见死不救;反对者提出,如果出了车祸怎么办?救还是不救,看来还真是一个问题。类似争论的背后,引申出了怎样看待动物“权益”的问题。
现代社会,爱护动物、尊重动物是一个共知、公认的道德,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康德曾说过:“人必须以仁心对待动物,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这句话的意思是清楚的:虐待动物很可能诱发虐待人本身的后果。
人与动物,其实有着许多共通之处。我们要求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也是为了人与人之间更好地和谐相处。尊重动物的生命、保障动物的权利,从长远来看就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利益。古人言:“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种“君子”之所以有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能够推己及人。
人对动物生命的不尊重,反过来对人内心的恶劣影响也是巨大的。研究显示,幼年经常喜欢血腥残杀昆虫和小动物的人,成年后犯罪的概率比常人要高。就此而言,我们有必要对孩童进行尊重生命的教育。要让他们明白:关爱动物,就是关爱自己;对动物人道,也要同样人道地对待其他人;对动物讲“大爱和关怀”,正是为了对人讲“人文关怀”。从这个意义上看,尊重动物的生命,是人性的回归,是人文关怀的回归,是人道主义的回归。
事实上,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其实也是对人类自身生命权尊重的延伸。回到开头的事例,在一个真正文明、有序的社会,绝大多数司机遇到类似情形都会主动停车或减缓车速,救援者也会有意识地做好紧急停车的避让提示。因此,不太可能会因为救猫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与其一味纠结孰轻孰重,不如大力呼唤秩序和人文精神的回归。(殷啸虎)
编辑:廖玺娇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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