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只售价4000元的穿山甲,最终把4个男人“拉下水”——近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2016年12月中旬,杭州建德大洋镇52岁的村民仇某甲在村小溪里捞虾。这天,他的运气“特别好”,在溪边走着走着,一只穿山甲出现在了他的矿灯下。仇某甲说,因为被强灯光照射,穿山甲的身子一下子卷成了一个球,一动不动。
他想这个东西应当是值点钱的,于是将穿山甲抱回家,关在卫生间里,没想到因为饲养不得法,没几天穿山甲就死了。
仇某甲知道穿山甲是国家保护动物,他把这只死了的穿山甲放在冰箱里,一直不敢公开拿出来卖。
直到2017年2月,仇某甲找到本村朋友仇某乙:只要帮我卖了,大家都有点好处。仇某乙于是找到兰溪市的朋友徐某,也是一番得点好处的说辞。
徐某有些“门路”,他很快找到兰溪市某酒庄老板胡某。胡某听说是穿山甲,很有兴趣,出价4000元。抓穿山甲的仇某甲分得3000元,牵线出力的仇某乙、徐某各得500元。
按说,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8月,建德市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情报信息:大洋镇某村村民仇某甲曾抓到过一只野生穿山甲,后来可能已经通过他人出售。
建德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奔赴大洋、兰溪等涉案地深挖细查,经两个月的全力侦查,取得相关证据32份,查明仇某甲等4人涉嫌非法猎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的犯罪事实,等待4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报首席记者 鲍亚飞 通讯员 王晓娟
编辑:唐仁凤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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