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渔民误捕江豚及时放生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时间:2018-01-31 23:18:56来源:福州晚报

福清渔民误捕江豚及时放生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8日11时30分许,福清市东瀚镇赤表村一渔民在平潭海峡大桥附近海域作业时,误捕一只“海豚”,他及时报告了海洋渔业部门。经渔政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随后,该渔民很快把江豚放回深海。

昨日林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像往常一样到平潭海峡大桥附近海域撒网作业,半小时后,他打算收网,发现渔网很沉,以为是捕到大鱼了。

“众人很费力地将渔网打捞起来后,发现好像是一只海豚,左鳍轻微受伤,但很有力气,一直在挣扎、摆动。”林先生说,众人把它拉上渔船,然后马上联系了村委,在原地等候处理。

赤表村村委向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东瀚中队报告后,林先生立即在海上向渔政人员传去这只动物的视频和照片。经渔政人员初步判断,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是一种小型鲸类。这只江豚长约1.5米,重达40公斤。

“我从事捕鱼已有七八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江豚。”林先生说,经渔政人员检查,这只江豚左鳍轻微受伤但无大碍,符合放生基本条件。于是当天12时,他便将江豚带到深海海域放生(如图)。(记者 王光慧/文 受访者林先生供图)

编辑:唐仁凤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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