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韩东理 通讯员 魏丽娜)
近年来,随着野生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步增强。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机关把宣传工作作为强力抓手,深入学校、社区、牧区、工矿企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访入户发放警民联系卡和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今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1月份以来,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机关救助多只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
2017年11月3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3号煤矿3标段施工人员韩某打电话称,在三标段水泡子附近捡到一只翅膀受伤的野鹅请求救助。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民警辨认,韩春松所说的野鹅是一只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大型候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查看大雁伤情,发现大雁左翅膀受伤,已经飞不起来。由于南飞的最佳时期已过,为了更好地保护这只落伍的大雁,民警将大雁接到派出所进行养护,等到明年大雁北飞时将择机放飞。
2017年11月4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局哈布其盖派出所接到高日罕镇牧民的报警电话称:在公路旁捡到一只受伤的鸟。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民警辨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小天鹅。初步判断因嘴基部位受伤,身体虚弱,迁徙途中掉队。民警对牧民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了感谢,并简单包扎后带回哈布其盖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受治疗,待其伤愈后放归大自然。
2017年11月8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一位姓郭的好心群众报警,在锡林浩特市宝全物流信息部西(锡林大街东段)一家铲车修理大院中发现一只鹰,锡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森林公安局民警鉴别这只像鹰的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秃鹫。随后民警向郭某了解事情的经过,经郭某叙述,他在早上打扫院内积雪的时候发现这只秃鹫撞在电线上坠落至地面,之后郭某通过咨询朋友向森林公安局报警。现场民警与郭某进行交接,将秃鹫带回锡林浩特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在救助站中对秃鹫进行检查,经检查无外伤,疑似电晕或内伤。秃鹫现已在救助站内饲养观察,待其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2017年11月12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楚古兰街道伊特格勒社区网格员的求助电话,称日常巡查中,在锡林浩特市老皮革厂的废旧厂房内发现一只不明鸟类,锡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网格员的指引下一同解救了此鸟。经森林公安局民警鉴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原鹰,民警将其带回检查后发现并未受伤,由于近期我市大幅度降雪,因为长时间没有进食,导致体力不支,随后民警给草原鹰喂食新鲜的肉食进行体力恢复,现已将其放生,回归大自然。
2017年11月20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森林公安局五一派出所民警接到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张某电话称,自己家里有一只野生大鸟需要救助。随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了解,这是几日前五一种畜场七分场居民在自家草园子发现的这只大鸟类,因为当时天气恶劣,大鸟受了伤又不能飞行,热心居民就决定把这只受伤的大鸟带回家中喂养,想如果鸟的身体恢复了就将它放飞,如果在天气好转前没有恢复,就待天气好转联系森林公安部门。经民警们辨认受伤的鸟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鸨”,大鸨是世界上最大的飞行鸟类之一,目前,民警们将受伤的大鸨已带至宠物医院进行了救治,经诊断这只大鸨翅膀处有轻微伤,不能飞翔,暂且也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医生对伤口进行了仔细处理。现有专职人员对这只受伤的大鸨进行喂养和照顾,待伤口痊愈恢复飞行能力后,派出所民警再择日将其放归自然。
2017年11月26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森林公安局桑根达来派出所民警接到桑根达来镇阿拉台嘎查牧民额某的电话,称在自家牲畜棚圈发现了一只大鸟,请求所出所民警帮助。桑根达来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牧民家,经民警仔细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蓑羽鹤。经民警向牧民额某了解,是他在一个星期前到自家牲畜棚圈内干活时发现的这只蓑羽鹤,额尔登宝力嘎已经熟知民警经常宣传的保护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他发现蓑羽鹤当时就安静的趴卧在棚圈地上,好像已经没有体力自由活动了,立刻把它转移到有遮挡的暖棚里精心的喂养起来,额尔登宝力嘎按照派出所民警以往宣传讲解的关于救助野生鸟类的一些常识和办法对这只蓑羽鹤进行了一个星期的精心照顾,现在想把这只已经恢复生存能力蓑羽鹤交于民警。随后,派出所民警向牧民额某表示感谢之后将这只衰羽鹤带回所里继续喂养,待其体力完全恢复后放归大自然,让它回归种群,重起飞翔。
编辑:唐仁凤 审编:T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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