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0月31日讯(记者 高琳哲)《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每年11月为本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厅了解到,全省共有陆生脊椎动物530多种,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7种,二级保护动物73种。我省不仅是许多珍稀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栖息地,还是国际上重要的东亚候鸟迁徙通道,每年仅迁徙鸟类就多达300多种、数千万只,野生动物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已批建各级别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共计32处(其中国家级9处,省级21处,市县级2处),总面积60.9万公顷(913.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2%,全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改善了鸟类等濒危物种的栖息环境,形成了护卫京津冀的生态屏障,在阻沙源、保水源,保护物种基因和维护生态平衡,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河北省林业部门从维护生态平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各部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监管责任和层级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监管。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鹈鹕。记者 高琳哲 摄
针对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10月起,河北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网”专项行动,清除鸟网3595张,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处理违法行为人55人,收缴野生候鸟54406只。今年以来,先后下发了《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冀林字〔2017〕30号)、《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冀林字〔2017〕72号)、《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开展检查清理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冀林字〔2017〕147号)、《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落实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林字〔2017〕193号)等文件安排部署打击行动,期间,省厅派出多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各地行动。
为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我省还建立了河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于今年5月25日在省林业厅召开了河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分析了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形势,总结了近年来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编辑:唐仁凤 审编:G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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