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靳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重点要求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明确团员彰显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和标准,将志愿服务参与情况作为入团考察的重要内容,提高团员先进性和示范性。
《条例》适用于全国普通中等学校,主要内容包括中学共青团性质、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设置、中学各级团的组织委员会基本职责、团员发展与管理、团干部选任培养与发展、工作保障等。
《条例》明确提出中学须普遍建立团组织,规定了中学团委和团支部的相关职责,具体包括思想政治引领、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团的组织建设、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团队衔接”、学生权益维护、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等方面内容。
编辑:徐建华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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