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组织开展学习《志愿服务条例》活动,通过普及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地宣传氛围,提升职工奉献精神,在践行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观。
来到医院的门诊大楼门前,外墙LED大屏幕上显示的“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提升自己,快乐他人,做红会志愿者!”几个红色大字格外醒目。而在医院多功能厅的学习现场,党委书记禤中宁正在围绕《志愿服务条例》颁发的内容组织全院的中层干部及部分党员正在进行学习,并号召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活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医务红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志愿服务条例,做快乐奉献红会人的高潮。
编辑:徐建华 审编:T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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