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0月26日专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太原市卫生计生委日前表示,自11月1日起,该市12所政府办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进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补偿。
太原市提出,经综合考虑,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财政补助15%,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负担5%来实现。
与其配套进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改革,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进行,主要是提升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降低检查和检验价格,但对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暂不调整。
太原市卫计委负责人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实施政府财政、价格调整补偿是医改重中之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诊疗行为,总体上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尤其是药品、检查、检验费用负担,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得到更好体现。
编辑:吴凡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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