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犯罪嫌疑人张天明一手炮制出“善心汇”新型传销骗局,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以“布施”和推荐他人加入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会员,构建起一个巨大的庞氏骗局帝国。
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省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由此,一起遍及全国31个省市区、涉案500余万人的罕见特大涉嫌传销犯罪开始浮出水面。
打着慈善旗号建起传销帝国
原本高尚的慈善如何与罪恶的传销绑到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张天明就以其“非凡的智慧”,将慈善用作了传销的幌子。
据张天明到案后交代,早在2013年他就开始筹划运作此事,但一直未能成型。直到2015年底,他借鉴“3M”等传销模式,招聘了黄某、陈某等7名技术人员,开发了一个名为“众扶互生大系统”的网络平台,将其作为进行传销诈骗的工具,这才开始逐渐招纳会员。
专案组民警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开始借助“众扶互生大系统”网络平台,打着慈善的幌子,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正式拉开了他的传销大幕。
专案组民警说,在善心汇“新经济生态系统”中,张天明设计了一套以善为名的敛财系统,参与者向推荐人购买1颗“善种子”(每颗300元),即可在善心汇系统激活一个账号,然后可以参与公司动态模式和静态模式两种系统玩法。
据介绍,在静态模式下,会员在系统平台内先打款捐助其他会员,这种行为被称为“布施”,然后系统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对已“布施”会员进行所谓的捐助,这种收款被称为“受助”。根据汇款金额的多少,系统分为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社区,金额从1000元到1000万元不等,其中以“布施”金额3000元为主。
所谓的动态模式,即参与者推荐他人加入善心汇,可以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如可以拿到第一层下线“布施”金额6%、第三层下线“布施”金额4%、第五层下线“布施”金额2%的提成,所获提成50%可以提现,另50%则在平台内存为“善心币”,可用于在善心汇公司设立的慧尚商品城消费。
办案组民警补充说,善心汇成员除了可以通过上述静态模式、动态模式取得收益外,还可以在晋升功德主、服务中心会员级别后,以4.5折至8折价格向公司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再以原价或相应折扣价售卖给下线会员使用,从中赚取差价。
该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在善心汇的上述模式下,公司收益非常可观,一个月就可能有上亿元进账,如果一个人成为了公司的高级别会员,还可以拿到很高的管理奖,短时期内就将赚到一个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就这样,短短一年左右时间内,善心汇传销平台从最初的数人、数十人,急速增加至目前的500余万人,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平台每天新增加会员人数攀升至3到5万人,张天明迅速建立起了一个极为庞大传销帝国。
精心包装自己大肆挥霍钱财
正如黄某所说,善心汇虽然打着慈善的幌子,可实质上却无处不充斥着金钱的诱惑,很多参与者也是在暴利的吸引下加入其中,且越陷越深。
市民彭先生是名普通务工人员,今年1月偶然听说了善心汇的事情,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平台投入了3400元(其中包括3000元的“布施”、300元的善种子和100元的排单费),才半个月左右时间,他就收到了3900元的“返款”,刨除成本后等于净赚了500元。
尝到“甜头”后,彭先生开始迷上了善心汇这块“多金地”,随后又把自己的7个亲人也都拉了进去,陆续向善心汇投入了两万多元。
彭先生坦言,之所以选择加入善心汇,其实并没有看中张天明所鼓吹的各种理论,真正让他心动的,还是背后的高额收益。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暴利诱惑无疑是善心汇迅速发展壮大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很多一开始就跟着张天明建立善心汇的“元老”,都从中获得了高额的不法收益,比如其中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90后”年轻人,竟在短时期内就拿到了近2000万元的“分红”。
经查,善心汇所有涉案的“善种子”“善心币”“解冻费”等,绝大部分都由会员直接打款至张天明的多个个人银行账户,由其个人实际控制。张天明从中直接获取不法收入,经初步核查高达十余亿元,这些钱大多被他用于购买房产及转为自己控制的资产。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天明用从广大会员那里得来的不义之财,在云南昆明购置了一栋价值2.2亿元的楼宇。
大肆敛财之外,张天明还通过高超的演技和精心谋划,不断加对善心汇和其自身的包装,将善心汇打造成一家注重公益事业的优秀企业,其个人则成为一名有着极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负责人和“大师级人物”。
经查,在善心汇发展过程中,张天明拿着别人的钱去做“慈善”,多次以该公司名义向一些社会团体及个体贫困人员等进行捐赠,而事实上这些“捐赠品”仅是一些少量资金和米面油盐等相对较为廉价的实物。
不仅如此,张天明所宣称的2000亩黄花梨基地,经查只有几百亩且还只是树苗;他所宣称的在全国注册的大量公司,大多是空壳公司而没有实际业务,所声称的名下资产善心汇大厦,不过是租用的场所。
同时,张天明极力包装自己,极力鼓吹个人崇拜,在善心汇公司的微信群里,获得了“天明先生”“天明同志”的追捧。
办案组民警告诉记者,通过层层的虚假包装,张天明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满身光环的“先进企业家”和“大善人”形象,加之其在善心汇公司微信群里每天固定“讲课”,不断给群里的参与者洗脑,进一步增强了骗局的迷惑性。
善心汇骗局社会危害性极强
高利诱惑和慈善幌子背后,潜藏的却是满满的风险和危害。
这一点,不仅张天明自己早就有过考虑,像黄某这样的善心汇公司“元老”们也都有所察觉。
据黄某交代,他认为善心汇这样经营下去,资金泡沫问题迟早会爆发,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后公司崩盘,后果将极为恐怖。
黄某说,因为很多人的钱都已经投进去了,如果收不回来,就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有人去找公司理论,去相关部门上访,因此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可即便如此,张天明等犯罪嫌疑人依然没有收敛,继续扩大善心汇的规模,不断从中大肆非法敛财,直至警方将这一骗局彻底摧毁。
更加令人气愤的是,当善心汇的几名技术人员日前被湖南警方抓获后,一度宣扬自己爱国爱党热心公益的张天明一下子露出了真实面目,鼓动善心汇成员去湖南省政府部门非法聚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后经当地警方妥善处置,这才避免了一起闹剧继续扩大。
如今,那个善心汇成员口中的“张天师”已然被警方抓获,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意气风发。
“我要衷心奉劝广大群众,不要再参与互联网上的这些项目,不劳而获是走不通的,不能长久的,(会员)不要再聚集,不要再影响公共秩序,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张天明说:“我用各种包装迷惑了广大群众,让会员们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我个人深深地感到悔恨和愧疚。”
张天明说:“如今‘善心汇’已经变成‘恶心汇’了,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应该取缔解散。”
据了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警方提示警惕新型传销犯罪
近年来,和善心汇类似的传销组织并不鲜见,各种新型传销模式不断涌现,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危害,也给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了极大威胁。
事实上,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并组成层级、按发展人员的数量计酬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是否涉嫌传销。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也明确指出,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三大特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结合善心汇一案,办案组民警将传销三大特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释,即判断一个组织是否涉嫌传销,先要看其是否要求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如善心汇的会员激活费300元正是入门费;其次要看其是否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善心汇网络传销案中的动态模式中层级非常明显,可以是普通会员发展下线组成层级亦可以成为高级会员组成层级等;最后要看是否为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返利,善心汇传销案中的动态模式正是以下线投资额多少来计酬获利,正是以发展人数和发展层级来计酬。善心汇模式全部符合传销特征。
“现在的新型传销活动很多都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办案组民警说,“这种‘不劳而获’‘拉人头’的模式因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断裂,加入者必将面临严重损失。”
因此,办案组民警提示,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警惕新型传销犯罪骗局,不要轻信骗子的谎言,相信存在“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最终让自己蒙受巨大财产损失。
法制网北京7月28日讯
编辑:gch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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