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北京市民政局已查实取缔及发布《协查通告》的非法社会组织共有31家。
非法社会组织迷惑性很强,普通群众难以分辨识别。6月15日下午,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执法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介绍了非法社会组织一般具有的特征,揭露了非法社会组织的存活秘笈。
在冠名上,它们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高大上”的字眼;
在业务上,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大数据”、“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的热词,涉及培训、养老、健康、艺术等热门领域;
在运行上,擅于“拉大旗,作虎皮”,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关名义,虚构国家机构为其“站岗”。例如,北京市民政局取缔的“民政工作研究网交流培训中心”,就通过北京某公司以所谓中心名义建立网站、开展活动,打着民政部的旗号多次举办培训交流,活动涉及新疆、湖北等多个省市,该“中心”已被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非法社会组织惯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往往通过创建网站,设立所谓章程、组织机构,悬挂牌匾,吸收会员,擅自宣称成立。比如“中国母婴产业创新联盟”,举行盛大的成立仪式,以“联盟名义”大量吸收会员单位,在湖南、陕西等多地开展发放牌匾、评比表彰等活动,影响非常恶劣,被查实后也被依法取缔。
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惯于“穿马甲”、找保护伞,挂靠在某些事业单位、公司名下并拿所挂靠的单位当挡箭牌拒绝配合执法,这给民政执法造成阻力。一些非法社会组织虽然已经被民政部门取缔,但是它们金蝉脱壳,原班人马换个名目又重出江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很大不同,不少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还有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线下固定活动地点很隐蔽,导致民政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
最后,北京民政执法人员希望媒体广为呼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期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监管合力,广大社会公众要擦亮眼睛,提高甄别意识,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要积极向民政部门进行举报。(记者王斌)
编辑:杨科 审编: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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