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鹿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6-24 08:11:58来源: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抓住“五社联动”省级试点契机,全力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通过一系列实招、硬招、新招,让全域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协调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红社领航 把好发展“方向盘”

鹿城社会组织数量大、分布广、涉及行业多,且当前社会组织发展面临很多新挑战,工作日益复杂和多样,如何把牢社会组织发展“方向盘”?

鹿城区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强社会组织之根,坚持实行“三个同步”,即社会组织登记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审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年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与党组织活动开展同步评估。

鹿城区阳新商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鹿城区阳新商会便是其中的案例之一。“自从成立党支部后,我们在‘浙里新市民’线下服务站设立法律咨询室,面向全区新市民开放免费法律咨询和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在努力当好在鹿务工老乡‘娘家人’的同时,探索出了一条社会组织助力基层诉源治理的新路径。”鹿城区阳新商会会长柯亨荐介绍,自2023年8月成立党支部以来,商会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范围覆盖在鹿城的湖北籍人员,400余名在鹿城发展的阳新籍流动党员便聚集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这激励着更多人参与到两地发展中来。”

据统计,截至目前鹿城区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95%以上,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21个,3家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入选省级示范点。

固本培新 发展和规范并重

“要在加强规范建设中激发组织活力,在加强固本培新中深化自身建设……”在近期召开的全区深化党建引领现代小区治理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大会上,鹿城围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再提新要求、新举措。

近年来,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承接者,其社会影响力在不断扩大。落实落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其公信力,是摆在鹿城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对此,鹿城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建设的实施意见》《鹿城区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工作顶层设计,并通过多部门合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等专项治理行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清朗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鹿城高度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鹿城区鞋业协会组织开展鹿城鞋业行业发展主题论坛。

“老字号不能坐吃‘老本’,更要推陈出新、与时俱进。”鹿城区鞋业协会会长郑莱莉表示。

鞋产业是鹿城区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更是区域经济的一大支柱。近年来,鹿城区鞋业协会通过开展高峰论坛、沙龙、技术培训班等各类活动,提升鞋企负责人的战略眼光和管理水平,增强会员企业职工的专业能力,发掘、培养设计师和制鞋工匠以解企业用人之“渴”。此外,鹿城区鞋业协会与相关协会共同出台了《关于维护行业使用技术、经贸、管理员工合法权益公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打响鹿城鞋业品牌。

以社促社 持续释放服务动能

如何让社会组织在基层“安家”,推动社会组织从“小圈子”走入“大社区”?鹿城聚焦群众需求和基层难题,引领社会组织释放正能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益荟社工以松台街道社会工作站为依托,开展“共享幸福令”社区互助共融项目,通过近百场的活动全面激活社区活力,打造新时代的熟人社区;鹿城区同星园家长互助协会长期为心智障碍者家庭提供深入、专业、便捷且具有持续性的支持,为“星星的孩子”融入社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平等的环境;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致力于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社工服务,已累计运营项目200余个……这些都是鹿城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个缩影。

益荟社工聚焦居民“关键小事”,以邻里互助构建美好生活。

针对业主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鹿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频出妙招,紧盯物业管理主要矛盾,问计于业主的所思所盼所愁,以“党建+物业”为引领的方式,点对点解决业主身边“烦心事”。

为加强物业管理纠纷源头治理,该协会与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创建“共享法庭”,全面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创新司法服务供给形式,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区物业纠纷诉讼件累计化解快报数3820件,化解率达74.6%。(徐景萱 戴文琦 金芭蕾/文 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供图)

【责任编辑:韩冰玉】

编辑:WX 审编:AD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