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颁发首批13家慈善组织证书

 时间:2017-06-09 15:15:03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

2017年6月7日,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安徽省民政厅对首批13家省级基金会颁发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并向其中3家基金会颁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高光权,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同志,部分新闻媒体及部分省级基金会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我省首批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包括:安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合肥市公安民警基金会、安徽华夏产业创新发展基金会、安徽博爱公益基金会、安徽徽商慈善基金会、安徽南翔扶贫基金会、合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安徽春雨慈善基金会、安徽省新四军革命传统教育基金会、安徽唐功学教育基金会、安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安徽华安证券公益基金会。其中,安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合肥市公安民警基金会3家省级基金会还获得了公开募捐的资格。

会上,高光权副厅长指出,在社会组织中带头学习好《慈善法》。社会组织学习慈善法要坚持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的成果及时转化到本组织成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开展慈善活动的能力上来。一定要认真履行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积极发挥主动性,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组织中带头落实好《慈善法》。利用网站和信息资源进行宣传,影响身边的人,影响身边的社会组织,营造扶贫济困、扶老助残、乐善好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我省首批慈善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作为慈善活动的参与者,慈善组织发起募捐也不能“任性”而为。要在符合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开展活动,以确保慈善组织的公益性。发挥好慈善组织的作用。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组织形态,慈善组织要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好独特作用,积极参与省民政厅倡导的扶贫“皖北行”和“走进大别山”等活动,助力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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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hb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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