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将迎来这些变化

 时间:2019-09-26 17:12:18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

No.1

更大的支持

微信图片_20190926095123

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

■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

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确保相关和落实到位。

财政资金

■加大支持力度,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中央财政安排引导和支持地方购买养老服务。

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各地可采取等措施,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

■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

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实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No.2

更少的束缚

■切实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养老服务中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No.3

更多的机会

机会在多样化的机构里

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

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

■探索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兴办,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建立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

■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照护需求,支持。

机会在老年用品里

微信图片_20190926095128

老年人康复辅具产品

■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

智能养老设备

■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以及适合老年人的。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区。

机会在产教融合中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

■各地要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

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

机会在商业保险里

创新产品设计

■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团体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等险种。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

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

机会在新业态中

■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更好地带动养老服务消费。

“互联网+”

■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应用,打造多层次,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No.4

更规范的管理

微信图片_20190926095133

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企业信用记录和人员档案数据库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加快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

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

联合惩戒制度

■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依法依规惩治。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

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

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大力推动安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

编辑:admin 审编:chengfang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