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依法加强对公开募捐活动监管

 时间:2019-04-18 18:48:41来源:包头市民政局

近日,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社区旧物回收箱的问题,我局作了认真的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我市公开募捐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我局依法对6家无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作出处理。其中,对包头市华爱公益协会、包头市心连星志愿者公益协会、包头壮壮慈善公益协会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取缔了以非法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包头市环益城市英雄”,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报告了内蒙古万里行公益协会、内蒙古爱心公益协会未取得公募资格在我市开展旧物回收的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开募捐活动的依法监管,满足人民群众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良好愿望,我局在与有关方面深入沟通协调并履行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对中华慈善总会、包头市慈善总会公开募捐活动予以备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慈善总会在包头市所有小区、社区、物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的“一张纸献爱心行动”予以备案。

备案号:5310000050001626MA17015

监制单位: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地区)

二、对包头市慈善总会联合相关公益协会在全市各社区开展的旧衣物回收活动予以备案。

备案号:51150200502723938QP19001

监制单位:包头市民政局

备案后,中华慈善总会、包头市慈善总会及其联合开展旧衣物回收活动项目的公益协会可在包头市投放旧物回收箱。今后,凡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任何组织在社区投放的旧物回收箱,箱体未印制备案号的一律为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将联合对其进行严肃追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5618595、5618620、3130526

 

编辑:卜元 审编:j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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