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5日讯 “我一定好好听社工姐姐的话,努力工作、孝顺父母。”近日,面对检察官,双眼湿润的小皓感激不已。16岁的他,涉及一起在侦刑事案件,刚刚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民警就安排社工对他进行帮教,这是长乐第一例。而这也标志着长乐区在全省率先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全流程介入。
以前,青少年涉案后,面临着侦查阶段专业社工无法介入、执行环节帮教力量缺乏、被害人心理疏导难以时时跟进等困难。面对这些困难,长乐区相关部门在长乐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群策群力,探索出一条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9月12日下午,长乐区委政法委与该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签署专项服务购买协议,长乐区委政法委支付首笔5万元启动资金,社工中心年内将对安排专业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对一帮教、救助。
“我们将努力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平台,让司法温度与社会温情,在这座大爱之城交相辉映。”长乐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卓光榕郑重表态。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周国勇)
编辑:卜元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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