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阳光慈善”确保爱心不被透支

 时间:2018-08-09 23:10:15来源:深圳特区报

“阳光慈善”是慈善事业的基石,信息公开是对广大民众善心的诚实回应。只有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广大民众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捐款使用去向,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起社会的爱心。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作出详细规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慈善组织重点公开的财产活动信息,以及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要公开的募捐信息,要求慈善组织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对于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且逾期不改正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停止活动。

社会善行是广大民众表达善心、弘扬慈善精神的一种正能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慈善事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有2794家,其中644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募捐正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领域,2018年上半年,民政部指定的第一批11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全国992家公募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1万条,共有网民35.7亿人次关注和参与。

但是,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甚至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捐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广大民众的捐赠热情,肆意消费了他们的爱心。其症结在于,一些平台信息审核和把关不严,发起筹款的门槛过低,为“诈捐”留下了缝隙。此外,一些公益组织内部操作不规范,“三公经费”不透明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公益组织作风奢靡,甚至私分善款,把慈善募捐当成了敛财的捷径。一些公益组织和募捐平台既没有资金用途披露,也没有信息公开机制,更没有公众监督渠道,暗箱操作让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很难追踪到每一笔善款的具体流向。少数不法分子更是利用慈善信息不透明的漏洞,从事名为募捐实为诈骗的非法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阳光慈善”是慈善事业的基石,信息公开是对广大民众善心的诚实回应。针对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时,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以及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捐赠人要求将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

总之,只有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广大民众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捐款使用去向,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起社会的爱心。对于公益组织和捐赠平台来说,必须严格审核每条捐助信息的真实性,不能为了扩大影响而随意降低门槛。对于广大爱心人士而言,也需要掌握辨识真伪信息的能力,让自己的慈善行为不受欺骗。

(作者李长安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编辑:彭淑仪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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