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73%。而同年全国社会组织总支出约6373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86%,约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6%。
7月16日,在“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研究成果发布会上,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万众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马庆钰代表课题组公布前述数据。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已超过80万个。党的十九大报告先后5次提到社会组织,且首次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不过,社会组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到底有多大,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此背景下,受南都公益基金会委托,由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市委党校的9位学者,于2016年6月组成“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研究”课题组,着手对我国N-GDP(N即NPO)进行测算研究。
中国社会组织在40年改革开放中经历了“复苏发展期”、“曲折发展期”、“稳定发展期”和十八大以来的“增速发展期”四个阶段之后,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正在成为经济与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可以期待其在供给侧多元供给主体中扮演新的重要角色。
但马庆钰也表示,从GDP占比来看,“既便考虑我国社会组织范围与别国NPO范围的差异”,我国社会组织与发展中国家同行相比仍然都有数倍差距,“这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太吻合,说明社会力量的经济能力需要继续得到国家政策杠杆的针对性支持。”
此外,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养老助残、生态环保、慈善助困、志愿服务以及社会治理中表现抢眼,大大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也给科学监管、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地存在着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挂名组织、空壳组织。
该研究抽样结果显示,我国非活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占比为10.85%,疑似非活性社会服务机构占比为2.83%;非活性社团组织占比为12.50%,疑似非活性社团占比为1.96%。
马庆钰表示,真正的活性社会组织要比政府公布出来的少。“即便不将疑似的计算在内,也有至少超过10%的是非活性组织,由此可推断2016年我国实际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大约在60万-63万家。个中反映的问题值得注意。”
编辑:卜元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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