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南京江宁区司法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分布广泛、贴近基层、制度灵活、功能专业等优势,不断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将及时精准普惠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一、完善阵地建设,服务平台搭建到户。依托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搭建社会组织四级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功能不断向基层延伸。在区级,设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基地励法社区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入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区级层面的社会组织调度指挥网络,提供政策解读、财务托管、专业培训、资源对接等多种服务,统筹协调指导区域内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社会组织办公室,上墙公示社会组织章程、组织架构、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等内容,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按期开展各项活动。在村(社区)设立社会组织服务站点,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与村(社区)实现深度对接,实地调研当地实际情况和法治需求,目前社会组织街、村居覆盖率近50%。在最基层的美丽乡村、村组、楼幢、家庭,广泛开展有特色、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加的法治消费新需求,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心坎儿上。
二、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力量下沉到户。不断完善司法行政与社会组织合作善治的良好格局,全区20个司法所,每个所培育一个基础型社会组织进驻司法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实现社会组织入驻司法所100%全覆盖。同时,将社会组织专职社工、法学专家、高校老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纳入司法所12348法律服务支队,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此外,还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加大司法行政项目购买力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7大类40项司法行政非执法类服务项目。今年以来,社会组织共开展普法活动72场次,参与特殊人群帮扶390人次,组织专业人员调处矛盾纠纷41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91人次。
三、坚持需求导向,服务成果惠民到户。在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中,将着眼点放在基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建设,突出公共法律的普遍需求和个案的具体要求,推动社会组织资源细分、精准入户。社会组织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即明确服务领域、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以及预计达到的效果,既有服务总体规划,又有个案帮扶计划。在服务过程中,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专门监督职能外,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度,营造监督氛围,拓宽监督渠道,让群众便于监督、愿意监督。在结项评估中,以群众满意为追求,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加大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满意度在服务评价中的考核权重,以刚性考核指标倒逼社会组织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桑华玲)
编辑:彭淑仪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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