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成常态

 时间:2018-05-15 21:50:09来源:中国文化报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当前解决公共文化供给不足的创新型方式,政府通过转变职能,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将办文化转为管文化,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公共文化供给模式。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统筹“放”与“管”,着力做好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从系统“内循环”逐步迈向社会“大循环”,有效实现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职能转变,为全面构建浙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生动样本和有益借鉴。

管办分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依托浙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补偿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且具操作性的政策支撑体系。比如杭州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的实施办法》等文件,通过对场地设施、产品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奖励扶持,来保障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宁波市制定了《全民艺术普及社会化运行方案》,对全民艺术普及社会化运行进行了详细部署。嘉兴市出台了《“文化有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展览、讲座、培训、演出、提供场地、主题活动六类文化活动,根据参与人数、活动地点、活动形式,对公益性文化场馆采用经费补助,对社会力量实施“以奖代补”……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吸引了众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同时,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非营利性文化组织,不断丰富文化产品数量和服务类型,有效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供给精准,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文化需求日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包办的模式已经跟不上日益多元化的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总量,生产更多接地气、暖民心的文化产品及文化活动,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不准的问题,近年来,浙江省大力推行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社会化运作,吸引了大量民间文艺团体、文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打破了长期以来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由政府垄断的局面,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公共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比如杭州推出“你点我演”模式,将送戏下乡、文化进社区公益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具备提供文艺演出能力的事业单位、民间剧团和社会文艺团体都可以报名参加投标。宁波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对已建成的文化艺术中心、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委托经营管理。舟山运用网络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推出“淘文化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化运作平台,将群众评价差的项目定期“清退”,保证政府资金投入的精准性。

协力发展,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受传统体制影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文化服务大包大揽,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文化企业活力,挤占了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益性为主,市场化为辅”的原则,以联建、众筹、招募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比如杭州市拱墅区推出“联盟、联姻、联群”模式,携手构筑公共文化服务大平台,实现文化设施、信息、人才和产品的共享。宁波市鄞州区在实施“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中,采取“政府采购、公司运作、全民享受”的运行方式,探索政、企、民共建的公共文化发展模式。温州市在“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建设上采用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探索文化部门与政府、社会多方合作的建设模式。

多元共建,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如何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让所有人都有条件、有保障、能就近方便地享有文化服务、参与文化活动?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有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提供方式的多样化、文化产品的人性化,形成社会齐抓共管、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比如宁波推出“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广泛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全民艺术普及,通过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文化艺术资源整合,实现全市公共文化艺术产品与服务的共建共享。(颜苗娟)

编辑:彭淑仪 审编:XKJ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