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杨炎 实习记者董晓莹 通讯员蒋文龙在晋宁的大街小巷,活跃着一支特殊的志愿者队伍,他们都是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晋宁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清扫、文明交通劝导、法律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提高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7年以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为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理念,从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入手,把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公益活动服务等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既有效保障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教育学习和社会公益劳动服务时间,又培养了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做遵守社会公德的合法公民,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看到社区干干净净,感觉苦点累点也值得。自己以前对不起社会,参与文明公益劳动让我找回了尊严”,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这样说到。据悉,2017年以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共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街道(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入户法治宣传、交通秩序维护等各类创文活动38次,参与人数达931人,为美化辖区环境、维护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晋宁区司法局局长杨映平表示,通过创新社区矫正模式,把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转化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因素,一方面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社会归属感,让他们成为创文工作的参与者、文明建设的受教育者、创文法治宣传的传播者,另一方面也能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的人自觉加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志愿服务中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编辑:陈兵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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