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是全省“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这一天,我省广大党员干部走进社区,开展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服务,受到社区群众和社区干部的好评。
门进了,事办了,不能就此“鸣金收兵”。在职党员进社区,不是下基层、“串个门”,而应该真正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才是开展这项活动的初衷。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社区日益成为各种政策的落实点、各种利益的交会点、各类组织的落脚点,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水平也就高了,才能为辽宁的振兴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把社区管好建好不能只靠社区干部,而要形成多元共建的新格局。这一点,沈阳市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给我们以很大启示。该市将社区作为基本单元,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群众参与为核心,发动各方力量,协同创新社区治理体制与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变“你我”为“我们”,促进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出了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
沈阳的创新经验使我们真切地认识到在职党员及其所在的机关单位与社区之间紧密融合的关系。每名党员都生活在社区里,工作单位也在社区辖区内,社区管理建设得好,党员的工作生活才能舒心放心;而有在职党员的参与,社区治理就有了更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更多的外部资源。因此,在职党员与机关单位应该成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大家一起在共谋中共建,在共管中共享。
在职党员走进社区开展义务服务只是敲开了门,下一步,我们不妨进一步创新党员融入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开辟渠道,发挥在职党员在基层党建中的先锋作用,打造共谋共建的参与平台,推动社区与驻区单位的互动往来,提升社区发展的社会参与度,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同时要不断丰富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活动内涵,形成长效机制,管好小家,治好大家,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的家园。
编辑:陈兵 审编:GHB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