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广西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一带一路”沿线的魅力之城、活力之城、文明之城。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印发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心勾画了广西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是“十三五”期间广西的重点建设任务。
总体目标
宜居指数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规划》提出“十三五”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有序、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宜居指数和人民幸福感大幅提升,把广西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一带一路”沿线的魅力之城、活力之城、文明之城;把广西村镇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生活低碳、设施完善服务全面、管理民主乡风和谐,彰显活力、绿色、宜居、文明、幸福的独特村镇风韵。
道路交通
推动开展街区制试点打通微循环
城市交通普遍存在“肠梗阻”“动脉栓塞”等现象,而小区大院的门禁与围墙,则形成了一丛丛“毛细血管”的拥塞,直接导致交通“血流”的不畅,同时也妨碍社区商业和文化设施的合理布局。从城市建设理念来说,不设小区或大院,实行街区制,是国际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共识。
《规划》提出,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加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网、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项目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街区制试点。开展街区微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营造开放多元的社区生活和街道空间。
让障碍人士无障碍生活。根据《规划》,广西将分步推动既有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实现新(扩、改)建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医院、广场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确保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垃圾处理
建立城市有机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垃圾分类处理,有利于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和资源化。《规划》要求,广西各地科学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按照1年试点、3年铺开、到2020年基本建成的目标,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系统,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有机垃圾(以餐厨垃圾为主)回收利用体系,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城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达30%。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开发建设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区市达100%。
保障房建设
开展“租房券”“购房券”试点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是全面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根本。广西将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开展租赁型保障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部分城市已实施发放租房券模式,租户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可通过租房券直接抵房屋租金。房东则凭租房券到政府办理等额租金补贴。
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
稳步实施老城区、城中村改造,到2020年,完成改造59.7万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和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7.51万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2.1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全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纳入重点保障范畴。到2020年,累计完成D(C)级农村危房改造32万户。
住房供应
“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房价的一举一动,时刻牵动着老百姓的心。《规划》指出,深化和完善住房制度改革,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研究建立符合区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做好住房供应。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推进住房梯度消费,形成“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升级”的住房消费格局。
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房地产,重点培育文化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领域,避免区域房地产市场同质化竞争。鼓励建设全装修住宅。大力发展跨界地产,倡导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存量房转变为旅游、文化、体育、养老、健康五大幸福产业和“双创”用房。
■数字说话
“十三五”广西重点做这些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全区住房保障户数规划目标为59.7万户,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7.51万套(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2.19万户。投资估算2251.72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全区计划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D(C)级农村危房改造32万户。投资总估算192亿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全区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达到200公里,初步建立起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的格局。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全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项目投资估算约336亿元。
●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项目
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20个自治区级和3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计划到2020年,新型城镇化示范县计划投资66.9亿元,自治区每个示范县补助2000万元。自治区财政约需投入4.6亿元。
●百镇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统筹推进100个经济强镇、特色名镇、特色小镇建设,力争到2020年,培育出一批生产总值超20亿元、财政收入超2亿元、各项发展指标明显高于全区发展平均水平的经济强镇。先后分3批组织实施,每批示范镇建设周期为3年,每个示范镇自治区补助1000万元。自治区投入估算约10亿元以上。
●装配式建筑发展项目
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建成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20%,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20%以上。
编辑:徐建华 审编: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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