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6月28日,浙江省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及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情况。
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责任单位,今年以来,我们从学法普法、学法研法、学法用法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贯彻,如全面部署多层面学法普法活动等。”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还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打造过硬队伍、深化社会参与、加强监管教育、夯实发展基础等方面,促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6个省市之一,16年来,浙江省探索建立并巩固完善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创建完善了县镇村三级监管教育帮扶体系等。据统计,浙江省现有3万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103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有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基地797个、就业帮扶基地1130个、公益活动基地1998个。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4万人,解除矫正34.08万人,年度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编辑:祝玉娇 审编:G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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