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1月4日讯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彭山区司法局青龙司法所于2018年1月3日上午对辖区6名“严管”类型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期间,社区服刑人员逐一汇报了近期生活及思想表现等情况,然后由服刑人员周某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请销假、报告及日常监管等管理规定。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副所长赵桂英就“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作出具体解释和说明,并要求与会社区服刑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明晰社区矫正报到、外出请销假和日常监管制度。最后赵桂英还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要“干净做人、踏实做事,好好接受教育改造,努力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监管意识,端正了思想态度,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彭琪 付茜 文/图)
编辑:陈兵 审编:T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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