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 施剑松)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教委向各区下发了《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拟设立一批由教育部门负主要管理责任的社区办园点,接收一批3至6岁儿童接受保育和教育,以缓解“全面二孩”政策所带来的学前儿童入园高峰。
为应对入园难,北京市鼓励各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与常住适龄儿童的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解决适龄儿童的看护困难。同时,要求各区依托街道和乡镇,盘活辖区内的闲置资源,设立一批接收3至6岁儿童接受保育和教育的社区办园点,可由个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来承办,教育部门对其负主要管理责任。
各区教育部门将联合乡镇、街道,对现有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对条件较好的无证幼儿园给予支持和帮助,创设条件使其符合社区办园点的要求,并对社区办园点的举办者加强管理和引导,规范其行为,同时,加强社区办园点举办者与家长之间民事基本法律关系的宣传教育,引导其通过订立契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按照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陈兵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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