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招募高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赴边远农村小学开展支教志愿服务试点的通知》,将从江西师范大学等9所师范类院校音体美专业大学生中选派180名志愿者到我省留守儿童比例高的边远农村小学,从事为期1个学期的支教志愿服务。
志愿者优先从就近的师范类高校选派
2017年试点期间,计划从我省国家级贫困县、连片特困重点县等25个县(区)以及没有贫困县的5个设区市各推荐一个县(区),共计30个试点县。每县支持2所边远小学,招募支教志愿者180名,优先从就近的师范类高校选派。
支教志愿者需具备4个条件
支教志愿者选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师范类院校音体美专业大专三年级、本科大三或大四年级学生;2.具有志愿和奉献精神,自愿报名申请;3.好中选优,择优选派,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4.身体健康。
支教志愿者可获6大政策支持
支教志愿者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1.支教志愿服务等同于教育教学实习,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支教志愿服务鉴定直接作为教育教学实习鉴定,且不受支教志愿服务学段的限制;2.我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参与支教志愿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3.支教志愿服务可同时注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积分;4.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期间可享受生活补贴,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鉴于今年预算已安排完毕,试点期间,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期间生活补贴以及岗前培训费等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试点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负担;5.市、县(区)也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相关农村小学开展音体美教育的基本保障;6.相关农村小学要为支教志愿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安全。
受援学校需满足6个条件
《通知》明确了受援学校申报条件:在校生规模在100人以上、能够发挥试点作用的边远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比例占全校学生70%左右;学校无音体美专职教师;能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基本的工作与生活条件;能保障支教志愿者安全;校长有责任心和积极性。
30个试点县分别是:修水县、都昌县、乐安县、广昌县、莲花县、瑞金市、赣县区、南康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余干县、上饶县、横峰县、鄱阳县、吉安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新建区、余江市、袁州区、分宜县、浮梁县。
编辑:孙叶盛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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