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捷报道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度“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7月10日至8月10日,将在全市开展以“精准扶贫献爱心、精准脱贫奔小康,构建文明新昆明”为主题的“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
开展“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助推脱贫攻坚。2017年度“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以“合法、诚信、自愿、无偿”为原则。活动范围为昆明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并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赠活动。倡议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企业自愿捐赠一天的利润。个人月收入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个人,不作为倡导捐赠的对象。
活动从7月10日开始进入宣传发动阶段,7月16日至8月5日为捐赠阶段。要求各单位既要强调捐款自愿、重在参与、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又要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学校和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发动面,提高参与率,共同为昆明市的扶贫攻坚作出贡献。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同步开展“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形成热心慈善、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本次活动涉及的捐赠款物,按分级接收的原则,分别由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慈善协会负责接收。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在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特别是“两区两县”的扶贫攻坚慈善项目,努力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慈善救助。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动“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顺利开展。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开展“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的宣传,弘扬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加大对乐善好施、乐于助人典型事例的报道力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慈善的热情。
昆明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慈善协会必须设立扶贫济困捐赠善款专户,负责“扶贫济困•慈善募捐”活动的款项接收、开票、汇总、救助及公示等具体事宜,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捐赠款物重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公益项目,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有限定性要求的捐赠款物,必须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要进一步健全台账、完善手续,切实管理好、使用好善款善物,接受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取信于社会公众。
编辑:郭建家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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