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远,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既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他们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法律明白人”。近年来,安远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履职尽责,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扎实做好“做法律明白人 办法律明白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纠纷调处、社会治理的作用,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注入新力量。
法宣排头兵,话里普法明
“今天不把别的说,‘法律明白人’做宣传……”在安远县凤山乡,时常能听到这样清脆悦耳、节奏明快的快板声。凤山乡“法律明白人”何世英深挖快板这一乡土文化的精髓,将宪法、民法典等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其中,创作出一系列朗朗上口、寓教于乐的法治快板节目,让村民们在欢笑中领悟法律的真谛。“我们如果只是给村民念法条,他们大多数都是听过了就算了,没有真正明白法条的意思。但是编成快板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但爱听,还能听懂,自己时不时也能唱上两句,这才是真正普及了法律知识。”何世英说。
无独有偶。除了“普法+快板”,“普法+采茶戏”也是该县“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的一大亮点。“法律明白人”大搞创新,充分利用自己“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将法律知识与传统采茶戏元素巧妙融合,把法条和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例编入了剧本里。村民们常说,这舞台上演的戏,很多时候都和自己家中或者亲戚邻居家发生的事情类似,看了戏,也更加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此外,各个法治阵地也少不了“法律明白人”的身影,他们或是在法治长廊,或是在法治公园,通过举办读书会、法治摊位、法治故事会等形式,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植入群众心中。今年以来,安远县“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送法进校园50余场次,发放资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次。
解纷和事佬,奏响和谐曲
“我平常没事就学习法律知识,现在被选为了‘法律明白人’,村里人要是出现了矛盾,我也能出份力帮忙调解。”版石镇的老周自从成了“法律明白人”后,加入了“老绅士工作室”,帮助村民解决了不少纠纷难题。版石镇村民廖某与其妻子为阳某建房子,工程工资共计1.04万元,2020年12月前阳某已支付工资6500元,剩余3900元工资拖欠两年多都未结清。廖某焦急之下,想到村里有“法律明白人”或许能帮忙,于是立刻找到了老周。老周得知此事,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阳某,把当事人双方请到了工作室,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层面与阳某讲清了拖欠工资的后果。最终,阳某也明白了自己的过错,结清了廖某与其妻子的工资。“大家都是为了生活,调解这种事情,就要把法律给他们讲得深入浅出,再跟他们讲道理。”老周清楚地知道,很多矛盾乃至恶性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当事人不懂法造成的。于是,他经常找准时机,通过拉家常、“摆龙门阵”等方式给身边人普及法律知识。村民之间解决问题的方式越来越文明,邻里之间也愈发和谐融洽。
像老周这样的“法律明白人”还有很多。在九龙山下的新龙乡,就有这么一群“茶香嫂”,若是谁家遇到了纠纷,或是心中藏着难以言说的困扰,她们就会邀请村民到“茶香嫂工作室”坐下聊聊烦心事,再泡上一壶自己炒制的九龙山茶,困难纠纷也在阵阵茶香中化解……这些“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企业车间,冲在化解矛盾前线,成了群众身边的法律贴心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今年以来,安远县累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632件,成功率达98%,涉及金额674.7万余元,其中妇女儿童纠纷64件、农民工纠纷37件,民转刑案件为0,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治理好帮手,力倡文明风
位于长沙乡的越国世家宗祠,不仅是联结血缘的纽带,现如今更是该乡“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阵地。“法律明白人”不仅借助古老宗祠开展法治讲堂,更通过开展夜谈会、村(居)民小组会等参与村民议事。大家围坐在祠堂内,畅所欲言,从家长里短到政策解读,从邻里相处到国家大事,每一个声音都被认真倾听。古老的祠堂也通过“法律明白人”,成了群众和政府间民意沟通的桥梁。
此外,“法律明白人”还是树新风倡议者。面对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他们积极组织、参加倡导文明婚俗的宣传活动,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传播法治与文明新风,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法律明白人”的身影总是无处不在,他们携手社会实践团队开展防溺水宣传,深入弱势群体家中普及法律服务知识,让“有法帮你”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也让法治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
现如今,数万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安远县各乡镇,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常态。(周洲 罗颖)
编辑:卜元 审编:益申合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