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袁 媛)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社会救助的相关情况。潍坊市民政局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加快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保障标准方面,潍坊市民政局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以来大幅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944元、77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1.3%、43.4%,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1276元、1024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6.5%、34.7%。
在政策创制方面,潍坊市民政局修订印发《潍坊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潍坊市特困人员认定供养办法》《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潍坊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为及时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提供政策支撑。
在救助服务方面,潍坊市民政局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机制,将69.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48万人,特困人员3.11万人,今年以来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25亿元,特困供养资金4.17亿元;实施临时救助7987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468.6万元。
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农业农村局、潍坊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潍坊实际,放宽了认定条件,加大兜底保障力度。
《通知》中明确,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家庭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给予扣减。面向重度、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豁免现值不高于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3倍。按一定额度豁免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作为家庭唯一或主要收入来源形成的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
另外,潍坊市民政局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落实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并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低保家庭中有精神、智力障碍和重度残疾、重病患者以及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低保渐退期可延长至12个月。渐退期内,维持原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变,同样享受低保对象的优惠减免政策。低保家庭中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长期照护失能失智或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成员、照顾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母亲、怀孕的妇女、抚养学龄前儿童的单亲监护人等人员就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扣减就业成本。
上述《通知》还指出,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暂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申请低保人员及其家庭,在审核阶段发现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可视困难程度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金。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
同时,潍坊市民政局健全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审核确认工作“三合一”,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加快民政系统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
《通知》还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低保审核确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个工作日。落实公示公布制度,统一规范公示公布的方式、内容和格式,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强化异地救助,提升救助“及时性”。年满60周岁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低保对象,申请认定特困人员的不再提交其他相关认定申请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
编辑:卜元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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