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李济慈)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在政策实施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关乎困难群众冷暖安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持续增强管理服务效能,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有力推进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全新阶段。
作为社会保障的多元主体之一,公益慈善力量也是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的重要载体。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等作出具体安排。全国各地慈善组织以仁为任,以善为本,以德为行,通过广泛筹集慈善资源、倾情开展慈善项目、深入传播慈善理念,在社会救助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
西藏:政策放宽 扩大增量
日前,西藏自治区召开新修订的《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下称《特困办法》)和《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下称《低保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特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内容,规定其应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者。还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年龄条件适度放宽,明确“长期居住地在三类区的,年龄放宽至58周岁,四类区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特困人员中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者延长至18周岁。
《低保办法》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其他重度残疾人或低保边缘家庭中患重特大疾病者,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同时明确草场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由此扩大了高海拔牧区群众低保覆盖范围。
宁夏:真金白银 关爱到家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6亿元,新增低保对象8.1万人次。两次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96.52万元。中秋、国庆“双节”提前发放取暖补贴5271.44万元。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44万人次、发放资金1.19亿元。
宁夏积极构建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联合11家单位在全国首创慈善项目联合发布机制,启动实施涵盖教育、大病、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乡村振兴、闽宁慈善合作等10个领域60余个项目,募集慈善款物价值1.28亿元,惠及自治区困难群众15万余人次。
上海:领先创新 温暖升级
日前,上海市首家社会救助实体空间“民生暖心屋”升级改造工程在静安区曹家渡街道顺利完成。这家被称为“3.0版”的“民生暖心屋”不仅拓展了实体救助点位,在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站点,使有需求、有困难的群众看得到、找得到,最终帮得到,还首次开通“民生暖心屋3.0(线上版)”,让困难群众的诉求反馈更及时、更便捷,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自2021年4月曹家渡街道“民生暖心屋”创建以来,在社会救助领域不断深耕细作,实现了从“面对面救助”到“互联网救助”的升级,探索形成了“多源头主动发现、多维度需求评估、多渠道资源整合、多元化服务供给”的服务救助流程,让“小小一间屋,能办所有事”的预期成为现实。
山东:树立典型 播扬优秀
不久前,山东省民政厅公布了《2023年度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并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旨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步伐。其中济南市市中区“‘市中小妍’帮你办畅通救助通道 让服务更暖心”、青岛市崂山区“多维评估促救助联动 六字准则强服务成效”、枣庄市台儿庄区“完善社会救助提级复审机制 强化社会救助‘放管服’监管”等10项获评“优秀创新案例”。济南市历下区“构建‘社会力量+救助’全员救助模式 奏响民生保障‘幸福乐章’”、青岛市即墨区“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聚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保障服务能力”、淄博市博山区“创新低保对象‘分散+集中’照护新模式”等22项获评“优秀实践案例”。
江苏:“助”到关键 “补”在关节
10月9日,由江苏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保局共同创建的“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正式启动,将进一步减轻困难低保对象及家庭医疗负担,以“强辅助”支持多重医疗保障体系。
在保障与改善民生工作中,慈善事业发挥着助力和补充作用,但要“助”到关键处、“补”在关节处。“苏慈助医”项目就是紧扣低保对象患重病住院治疗合规范围内自付负担依旧较重这一关键问题,助推建立民政、医保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机制,让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结合得更加紧密。项目规定,凡江苏省内18周岁以下低保对象若因患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可获得“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保障。项目计划连续开展3年,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2023年,江苏各级慈善会预计安排项目资金3000万元。其中省慈善总会安排1465万元,对苏北、苏中、苏南各设区市提供支持,标准分别为平均每县(市、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相应配套,每县(市、区)建立不低于30万元的专项救助基金。项目将结合大数据和登门走访,主动发现救助对象。针对救助对象2022年四季度和2023年一至三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以及其他政府及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依旧较高的,由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救助。在项目实施的3年里,各地慈善会将动态调查研究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将好事做好,善事善成。
编辑:卜元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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