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时间:2023-08-02 19:22:18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臧桂龙)  “感谢您在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捐款人民币700元,支持泰州慈善事业的发展,特发此证。”这是印在“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的《公益荣誉证书》上的一段话。

近期,江苏省泰州市慈善总会陆续将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驻泰各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参加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的证书分送到各单位和捐款人手中,感谢他们弘扬慈善文化,传递慈善力量,支持慈善事业。截至7月底,今年5·20 “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已募集善款660多万元。

慈源于爱,善重在行。泰州市将每年的5月20日作为组织开展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的活动日,重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中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发挥他们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示范带动作用。该活动已成为泰州市党委政府重视慈善事业、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慈善事业、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慈善事业的公益慈善品牌。

为了有效组织好今年的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有关通知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出参加5·20“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倡议书。5月15日举办的启动仪式上,市委书记朱立凡,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市政协主席卢佩民等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倡导树立“人人参与慈善、共建大爱之城”的文明风尚。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泰单位将组织开展“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捐款汇交工作。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响应、踊跃捐赠、奉献爱心。有的机关干部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主动请同事代为捐款。

让捐赠者放心、让受助者满意。市慈善总会加强对5·20 “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情况的跟踪服务,及时做好有关咨询解答,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收据、出具捐赠证书,并将公布善款捐赠明细和使用情况,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慈善捐赠活动阳光透明、规范运作。总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为己任,聚焦民生热点难点痛点,精准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打造“牵手夕阳”“慈善助医”“幸福家园”“慈善直通车”等慈善品牌,助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慈善之光照耀幸福之城,为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贡献应有的力量。

据悉,泰州市各市(区)也都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努力壮大慈善力量和救助实力。靖江市共募集善款134万元,兴化市募集善款258.84万元,海陵区募集善款79.28万元,姜堰区募集善款120万元,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募集善款97.2万元。

编辑:卜元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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