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文昱洲)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8类24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及支出责任等。
8类服务包括: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支付保障、基本养老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助、特定情形老年保障。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方面,清单规定:服务对象是上海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认定符合有关困难或照护等级条件,且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造内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家庭;服务内容为政府支持建立全市统一的家庭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补贴,为老年人家庭提供安全性、便利性的居室适老化改造服务;保障标准为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每户家庭按一定比例享受定额市级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3500元。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清单规定:服务对象是参加上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服务内容为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要求,为参保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保障标准为按照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综合确定养老金水平。
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困难老年人助餐配送服务方面,清单规定服务对象是上海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生活自理困难的老年人。政府将通过举办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社区助餐服务场所,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外送等服务,并保障膳食质量。其支出责任为市与区财政按照比例分别负担。
据介绍,基本养老服务是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未来,上海市民政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单进行调整。
编辑:卜元 审编: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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