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海省继续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全省精准扶贫“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以及今年确保6个贫困县摘帽、400个贫困村退出、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精心谋划,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大力促进民生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注重顶层设计,着力强化政策规划支撑。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五个一批”政策举措,围绕全省贫困人口增收、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服务保障等民生事项,立足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制定出台了“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明确了扶贫开发精准施策行动路径,全力打造民生发展政策新引擎。二是加强规划设计。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全省各地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线,注重刚性要求与个性化设计的有效衔接,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办法措施,因地因人施策,确保扶贫攻坚方向正、目标明、任务清。
二、强化资金整合,着力健全扶贫投入保障机制。一是整合优化财政投入资金。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行业扶贫、地方配套、金融信贷、社会帮扶和援青资金,形成了“六位一体”的扶贫投入保障机制。截至目前,中央和全省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5.2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44亿元,较上年增长67.3%。市州、县区级财政共投入扶贫配套资金6.5亿元,较上年增长近3倍。“十三五”期间,青海省计划投入683.48亿元用于扶贫开发,是“十二五”的7.4倍,其中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增长达到20%以上。二是拓展融资途径。省级财政一次性注资8.1亿元,在1622个贫困村按每村50万元标准建立了互助金组织,有效缓解了村集体经济薄弱和贫困群众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注资19.5亿元成立了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搭建了多元化投融资平台,落实扶贫贷款18.4亿元,并大力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发放扶贫贷款34亿元,惠及农牧民53万人。三是创新帮扶模式。积极开展“驻村定点扶贫”、“百企联百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等各类精准帮扶活动,全省各贫困村均安排指定了“第一书记”,各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目前已累计落实各类社会帮扶资金超过13亿元。
三、拓宽增收渠道,着力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增收。积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推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投入产业扶贫资金9.7亿元,启动实施33个县到户产业扶贫项目,扶持带动16.2万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投入3.51亿元,启动实施10个精准扶贫产业园项以及50个村旅游扶贫项目,带动了1.3万户、3.5万名贫困群众增收。二是推进就业转移增收。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目前已完成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1.13万人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0.14万人次,转移就业4.2万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实现劳务收入1.78亿元,人均增收4238元。开展“青春创业行动”,扶持贫困地区0.53万人创业就业。三是实施资产收益增收。对产业选择难和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园和旅游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机制,将产业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加财产性收入,受益贫困群众达到2.71万户、9.3万人。四是实施生态保护增收。结合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以及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重大政策提标扩面,加大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设置力度,实施生态保护增收。今年全省新增贫困人口公益性生态管护员岗位1.45万个,年人均增收2.16万元,“十三五”期间,全省还将计划设置生态公益管护岗位4.31万个。五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增收。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对农牧区12万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按照年人均2500元标准实施生活补助。对11万原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29万新增低保对象,按照年人均2016元、400元标准实施分档生活补助。
四、坚持扶智扶康,着力增强群众整体素质。一是加大教育脱贫力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投入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六州藏区全部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子女15年免费教育。投入资金4054万元,实施职业教育和贫困大学资助项目,受益人数分别达到4430人、5452人,并落实面向贫困地区高校招生和医学、双语教师专业免费定向生计划500名。二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行动,提升贫困群众健康素质。全额资助贫困家庭参加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医疗救助、“一免七减”政策,累计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550万元,开展临时和医疗救助13.5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3.3亿元。同时,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资助实施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和农牧区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发放手术费补助302万元。三是加快推进残疾人扶贫行动,增强残疾群众发展能力。将符合条件的2.05万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范围,落实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政策,为贫困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1.33万人,残疾人就业从业达到4.33万人。
五、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改善居住条件。今年以来,投入财政补助资金8.44亿元,实施了6.5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其中贫困户达到2.05万户。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目前已投入行业扶贫资金65亿元,新改建乡村公路5500公里;启动实施312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8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工程、151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项目,86个村标准化卫生室建成投运,其他项目进展顺利。三是改善发展条件。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20万农牧民实施易地搬迁,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目前已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9.1亿元,2.1万户、7.8万人的搬迁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编辑:郭建家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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