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记者符畅、通讯员印锐报道: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对2014年12月实施的《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记者获悉,此次重点对《预案》组织体系、响应措施、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预案》明确,以市减灾委员会、区减灾委等两级组织体系为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市减灾委员会为市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程序也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国家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灾情报告、灾情发布、灾害损失评估、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预案》还进一步明确灾后恢复重建的各自职责。例如:新修订的《预案》增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以及“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专业和技术优势,统筹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帮助灾区群众做好基础设施、倒损住房修缮和重建等工作。”等等。
此外,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为强化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形成抗灾救灾工作合力,有效保障了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