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8-04-27 10:07:27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4月26日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民政厅、公安厅今天联合发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发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省民政厅举报邮箱:sdsgjglc@126.com 举报电话:0531-86109967,省公安厅举报电话:110。为了利于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公告要求,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要登陆社会组织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呈高发频发态势,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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