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1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樊丽) 近日,省民政厅起草了《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13日起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再过5到10年,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形成一定规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的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
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坚持服务为本、专业引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三社联动”优势。加快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有序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生产互助、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纠纷调解、生活救助、减灾救灾、留守人员关爱等方面发挥作用。
市民若有意见建议,可于4月20日前反馈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9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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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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