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何其伟 王金慧 李花容)
“要在履行好检察预防职能中,消除思想认识的盲点,抓住预防的重点,堵塞制度的漏点,让扶贫资金花到位,让惠民政策走到位,这样才能做到精准扶贫。”10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检察长迟庆军对该院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如是要求。
年初以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对扶贫开发领域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该院通过座谈、走访、咨询,详细了解扶贫资金的底数、标准、流转发放程序等问题,并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信息情况开展了“三点预防”。
用预防消除思想盲点。
“当前在扶贫领域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上把扶贫当鸡汤,都想占一点,另一方面存在着法治意识盲区,没把一些扶贫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迟庆军边分析边介绍说,要让扶贫走到位,从检察职能上来说,就要抓好可能出现问题风险点的预防工作。
据了解,该院在与辖区龙凤镇党委沟通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两个月时间先后5次深入该镇及所属8个村采取集中座谈、参与观摩等方式,研究村镇两级工作规律,从中查找出项目审批、资金发放、土地出让、工程发包等方面21个高危职务犯罪风险点,并针对这些风险点所反映出的诸如乡镇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的实际问题开展定向预防。针对农村线长、面广、村镇干部较分散的现状,主动深入村镇,分片、分块、分重点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龙凤镇举办了“精准扶贫法规政策培训班”,对8个村的书记、村长、报账员和乡镇干部140余人进行了预防培训,培训率达百分之百。以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对村镇两级干部起到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在预防中,检察机关不仅送法,还“结亲送智”,联合农林局、党校,对村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引导村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根据农民实际需求,邀请“八一”农大农业技术专家,为农民朋友讲解农业生产知识,解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指导成立了“农村示范基地”。好多村干部都说,检察院不但帮助正思想,还给村民送智慧,这样的帮扶很实在。
“用预防监督岗位重点,确保人财物精准投放。”
这是该院的又一做法。扶贫资金项目是否到位,关键在于管理好重点岗位上的人、重点人手中的权。基于这样的共识,该院注重三个强化,即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积极协调推动镇政府实施“村账镇管”,规范扶贫资金发放程序和范围,理清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行财务公开,确保扶贫惠民资金用到实处。强化对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放进行同步预防,坚持项目推进到哪里,资金发放到哪里,预防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对农村扶贫“饮水水质提升工程”“危房改造”2个项目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对施工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保招标和工程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强化相关领导干部监督。在扶贫项目开工前,组织工程重点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并通过对具体环节的监督,掌握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苗头。
管控好制度的漏点。
“精准扶贫不能只靠一时的教育,要靠强力约束机制来保障才能走得长久。”据迟庆军介绍,为防止个别人钻扶贫制度空子,目前,该院在龙凤区1镇8村24个自然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村(屯)咨询服务机制,指定专门科室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设立村(屯)信息联络员32人,负责沟通、联络工作。
同时,该院围绕农村扶贫账务管理、土地转让与承包发包工程、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及村民选举、干部选拔任用易出问题环节,完善了扶贫事项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资金结算、账簿保管等5方面64个扶贫专项制度,完善了村级财务、事务管理机制。在对干部行为的制约上,该院建立了与纪检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对农民扶贫方面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监督,做到了预防同步,有效衔接。目前,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102人次。
编辑:郭建家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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