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部门下发文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振兴传统工艺

 时间:2018-01-11 17:41:45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日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共同制订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提出到2020年,传统工艺传承发展有序,文化价值提升,保护路径清晰的新格局逐步建立,浙江传统工艺的优势进一步显现,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全国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示范区和振兴发展的先行区。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意见》提出了浙江传统工艺振兴的10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按照项目的影响、规模和发展前景情况,按引领项目、示范项目、发展项目三个大类实施分类指导和管理。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提升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传承人群技艺水平以及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

三是加强传统工艺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非遗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与旅游、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是推动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鼓励在传统工艺集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自然和人文景区、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集中展示、宣传和推介具有浙江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

五是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环境。

六是加强传统工艺理论和技术研究。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新思维理念,探索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开发,切实加强成果转化。

七加强传统工艺品牌培育。以浙江省传统工艺优势项目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让传统工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传承。

八是加强社会普及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建设。

九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业管理、服务和维权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十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浙江省优秀传统工艺“走出去”。

 

编辑:郭建家 审编:TSS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