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3日电 近日,广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公开募捐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办理慈善组织认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引导个人、企事业单位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坚决打击利用慈善之名开展的违法活动。
按规定,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应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且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必须到“慈善中国”网站办理公开募捐备案手续。如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还应到民政部指定的12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及捐赠链接。 (记者罗艾桦)
编辑:郭建家 审编:T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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