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作为扶持重点

 时间:2017-12-06 18:44:32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其中,对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办资金标准降低至5000元;力争到2020年城市、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和5个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领域中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淮北市大力扶持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除降低开办资金标准外,会员数量可降低至30个(含)以上个人会员或10个(含)以上单位会员。

淮北市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县两级将按照各自登记数量10%左右的比例打造品牌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能力建设、管理咨询、成长辅导、财务托管、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淮北市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并严格登记审查和管理监督工作。社会组织之间严禁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其实际表现情况与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对常年不开展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登记。

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成为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有关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权。公务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1个,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商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按照应建尽建、应建必建的原则,淮北市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凝聚群众,保证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记者韩惠 通讯员朱珊珊)

编辑:郭建家 审编:TSS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