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5日上午,由宝安区委政法委(社工委)、区民政局牵头主办,区信用促进会具体承办的宝安区“诚信+社会组织”活动月启动,现场40多家社会组织作为代表见证了启动仪式的举行。
成立信用联盟巩固行业契约精神
据了解,此次开展“诚信+社会组织”活动月将推动社会组织向社会信息公开,让社会组织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接受政府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活动期间,将选择在宝安区的重点园区及主要社区,组织200家社会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推动社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服务及活动信息公开、资金筹措与使用、涉外合作事项等方面作出信用承诺,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团体,在会员准入和会员管理过程中,对资料和信息真实性、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授权、信用记录归集与公示等方面作出信用承诺。社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信用承诺事项也将纳入信用档案,接受政府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此次“诚信+社会组织”活动还将成立社会组织信用联盟,组织200家社会组织签署诚信自律公约,彼此鼓励,相互监督,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各类活动的管理和规范,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以信用联盟的名义,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修订章程,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章程,确保诚信建设活动有章可依,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做到收支规范、账目清楚,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积极塑造诚信服务品牌。
下月底评出20家诚信示范单位
“诚信+社会组织”活动还将启动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按照“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标准《社会组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宝安区社会组织诚信创建的要求,在今年的12月底评选出20家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并对其进行授牌和表彰。
在评审的过程中,宝安区社工委等相关单位,将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进行关联对比,形成完整统一的社会组织信息档案,纳入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充分应用信用记录。针对获选的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宝安区在社会组织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让诚信记录好、能力强的社会组织更有机会获得政府、企业支持。在两年的有效期内,将对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认定管理,对出现严重失信行为者,及时取消其称号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一票否决”,真正做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
“诚信+社会组织”活动月内容
一
推动社会组织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
区委政法委(社工委)、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宝安区关于开展“诚信+社会组织”活动月的方案》,督促社会组织履行信用承诺,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让社会组织主动接受政府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社会公信力。
二
促进社会组织 诚信自律
评选20家“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编印《宝安区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案例选集》,推动相关部门对诚信示范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申请时给予政策倾斜。
三
做好“诚信+社会组织”活动月经验总结
对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进行授牌表彰,组建社会组织信用联盟。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关联比对,形成完整统一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
编辑:郭建家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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