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挥社会组织在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时间:2017-11-14 14:24:41来源:湖北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绿色发展是世界潮流。湖北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又拥有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崛起中应该先行先试,为全国作出示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绿色发展的合力。其中,也可以借鉴他山之石,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湖北绿色崛起中的积极作用。

国外经验表明,NGO(非政府组织)在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群、经济带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在我国,NGO被称为“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共有社会组织27605个,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舒缓就业压力、反映公众诉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美丽湖北,应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1、绿色崛起的重要力量在人民群众中。目前湖北在绿色发展中,政府的力量发挥了主导作用。政府发力很大,如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全省上下重拳整治长江岸线和环境污染;企业界也开始行动起来,如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但社会组织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崛起中的功能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这方面的研究极少。而经济带发展一个十分重要的力量是民间的力量、市场的力量。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崛起,要靠多方合力推动。我们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两手”并用,在政府主导推动的同时,大力激发人民群众的力量。

2、社会组织在绿色崛起中大有可为。在国际上,无论是民间环保组织还是民间推进绿色发展的机构都积极作为,发挥出重要作用。湖北也建立了一些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大学生中发起成立了一些环境保护协会,还建立了一些促进绿色发展的社会组织。但是,由于目前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培育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原因,这些社会组织依然存在管理缺乏规范、质量参差不齐、作用发挥有待提高等问题,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绿色崛起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和优势,有利于激发全社会活力,共护蓝天碧水绿地、共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共享绿色生活。

3、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湖北省社会组织虽然数量较多,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看问题还较多。一是准入门槛较高。目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双重审核、双重负责、双重监管。这些严格的程序规定,初衷是为了规范管理,但是效率还有待提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态度,特别是禁止收取费用后,更不愿“白挂靠”而增加工作负担。二是财产资金缺乏。绝大多数社会组织缺乏足够的活动场所和办公设备,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三是人才支撑不足。相当一部分非政府组织是从过去“挂靠”单位脱钩的,其负责人基本上都是已经或将要退下来的老干部、老专家,年龄普遍老化。四是管理还不到位。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发展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社会组织相互之间缺乏联动,尚未形成合力,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政府相关部门对省内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力度也还不够,同时对外来NGO的引导和监管也需进一步加强。要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向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储环)

 

编辑:郭建家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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