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商报11月2日讯 (记者 崔洪英)近日,229家社会组织被临沂市民政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撤销 108家,警告121家。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个社会组织都要按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业务,这229家社会组织皆因违反有关规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而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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