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县开启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

 时间:2017-11-02 20:26:32来源:西宁晚报

大通县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共培育各类社会组织317家,其中:社会团体18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9个,涉及行业协会、专业团体、教育类、民政类、中介服务类等多个领域。

“双孵化”,促进社会组织全面发展。在社会组织孵化上,采取“政府资源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对现有组织和新兴领域组织进行孵化培育,形成集培育扶持、能力提升以及成果展示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着重打造一批全县各领域社会组织标杆和精品,着力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科学化和持续健康化发展水平。建立了全县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并成立党建指导中心党支部,采取县社会组织党工委主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配合和党建指导员积极协调的形式,提出了“三融合三服务”的党建工作品牌和“1236”党建工作法,实现党组织阵地共享、资源共享、组织共建的良好局面。

精准对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聚焦当前全县需求量较大的社会管理领域、社会公益事务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并重点定位于符合政府培育扶持的重点和导向的孕育型、处于酝酿筹备阶段的萌芽型、缺乏资金场地支持的初创型以及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当中。如大通县慈善协会和大通县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成立时间较长、发展较为成熟的社会组织,在基地的牵头下及时开展社会组织换届工作,并为慈善协会确定了小善大爱的服务品牌,为社会工作者协会找准加强社会培训和孵化的功能定位,达到了辐射带动的枢纽示范作用。

健全机制,提升基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制定印发了《大通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从功能定位、孵化类型、各参与部门职责分工以及提供服务的形式等运行机制方面予以明确,对土著孵化基地社会组织的条件、入驻流程等方面予以规范,形成了“申请—评审—进驻—孵化—评估—出壳”的工作模式,力争利用2—3年的孵化周期,入驻社会组织的孵化工作,确保孵化基地的综合使用效益和培育、扶持、孵化社会组织形成良性循环。(赵海珍)

编辑:郭建家 审编:G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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