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培训班成功举办

 时间:2017-10-09 11:38:06来源:新疆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

9月30日,2017年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培训班在乌鲁木齐成功举办。此次培训班,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托乎提·亚克夫听取专题汇报,分管领导胡振全副厅长多次过问并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民政部社管局徐嫣、吴磊、杨靖等领导莅临现场为大家授课,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孙海森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民政厅民间组织登记处白英成处长参加开班仪式,管理处永白兰处长主持。全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和业务干部110人参加培训。

孙海森局长在开班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民政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认真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管理,新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不断显现,社会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广大社会组织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力量薄弱,社会组织执法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指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结合社会组织管理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意识,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继续引导好社会组织参与服务社会活动和精准扶贫,努力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开创新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徐嫣为学员讲授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和案例分析,并解答学员提问。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主任杨靖为大家解读中办、国办发【2016】46号文件精神,并与学员互动。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磊带领学员领会中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并与学员互动。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登记处副处长安宁解读新党办发【2017】40号文件,并回答登记管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永白兰处长主持,组织学员讨论《自治区关于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代拟稿);《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建议。

广大学员一致认为,本期培训课程设计合理,教风学风严谨,会务服务到位,培训效果良好,为今后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储备了知识,理清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最后,民间组织管理处永白兰处长强调:全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干部以本次培训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准确运用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强登记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打造符合新疆区情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编辑:郭建家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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