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规范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时间:2017-09-29 18:41:18来源:民政部网站

近日,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同志主持召开黑龙江省委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议题专题听取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及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对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主体。近年来,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总量持续攀升、领域更加广泛、结构日趋合理、自身建设不断规范、能力作用日益凸显。截止2016年底,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16073个,“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5.9%;社会组织人员年龄知识结构逐步优化,财务资产管理逐步规范,诚信自律意识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社会组织活力不断激发,涌现出黑龙江省女创业者协会、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黑龙江省河南商会等一批服务创业就业、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典型,近5年省本级社会组织支持“双创”累计投融资超7亿元,为117万人和2300多家企业提供了服务。有60个民生项目获省以上支持,近7万人受益。2016年全省各类基金会在精准扶贫方面支出达6222万多元。全省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建设要围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根本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作用,在脱贫攻坚、发展公益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充实管理力量,强化综合监管,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编辑:郭建家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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